1、办公室 负责人:叶海涛(兼) 联系电话:83810112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对重大问题的研讨,组织协调委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及机关文秘、政务、机要、保密、接待、档案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党群、劳资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审查;负责机关后勤日常服务工作。
2、财务室 负责人:李金凤 联系电话:83819695
制定本系统财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指导全市各地计划生育部门所需经费;监督检查社会抚育费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安排有关基建项目的投资;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3、宣传教育科 负责人:顾卫东 联系电话:83813621
拟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介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规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教育工作;拟定本系统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4、发展规划科(信息中心) 负责人:韦爱华 联系电话:83814129
负责全市人口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保证人口计划实现的措施;指导各地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市政府对各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承办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负责市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中心管理和对市、镇信息网站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基层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5、科学技术科 负责人:孙丽华 联系电话:83822020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并指导各地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推广避孕节育应用科研;负责指导市、镇、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预防艾滋病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有关工作;负责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初审上报工作。编制全市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各镇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投放到位工作。
6、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常春贵 联系电话:83817733
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情况的检查指导;协助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任务;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负责全市照顾再生一孩的把关申报工作;负责社会抚育费的征收工作;指导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7、执法大队 负责人:花卫 宗国华 联系电话:83822393
负责督察各级组织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情况,调查核实有关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行为事实,协助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负责监督各级组织制订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各责任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情况;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和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监督和查处违反群众纪律的事件;协调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信访部门及时调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执行方面的来信来访,更好的为育龄群众尤其是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协助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工作,尤其是对流动人口的全方位普法,努力使之增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查处不符合政策多生养、非婚生养和重婚生养事件,坚决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协助法院对不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的对象,实施强制执行;依法查处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鉴定、违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制售计划生育伪劣药品和药具,以及计生部门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行为等,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处理。
8、药具管理站 负责人:曹锦凤 联系电话:83812397
负责编报全市避孕药具的需求、调拨、周转、库存、发放等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普及药具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药具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药具统计上报、全市药具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零售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