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宇 同 志 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2月19日) 同志们: 新春伊始,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充分表明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肖乐农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上,市政府与各镇、市直各相关部门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大中镇、西团镇、卫生局、广电局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按照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就做好全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不断深化对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 2007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不仅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人口计生工作考核位居盐城9个县(市、区)第一名,受到了盐城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被省政府命名为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市),而且人口文化建设、人口计生工作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在全国、全省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举办“关爱女孩”手机文学大赛并编辑出版《爱的絮言—“关爱女孩”手机文学作品集》一书,得到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国家计生委主任、全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会长彭珮云同志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这在我市人口计生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正日趋多元化,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计生工作不仅面临着人口数量问题,还面临着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增大、提高人口素质任务较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攀高趋势等诸多新的矛盾。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意义特别重大,任务十分艰巨。 1、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的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并且,党的十七大报告还将全面小康社会“翻两番”指标由“总量”变为“人均”。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求“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稳定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2、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要求。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和盐城市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决定》是指导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我们要深入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战略机遇和有利条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是“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的现实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有的发展最终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任何发展都与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密切相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4大类18项指标来看,可以说都与人口数量和人口素质密切联系,其中6项人均指标与人口数量直接相关。从我市实际看,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位居苏北第一,力争进入全省前20强”的目标更是与人口数量直接相关。如果不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人口总量得不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就有可能被人口的增长所抵消;人口素质得不到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就缺乏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的目标就会落空。因此,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发展的问题,才能确保“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目标的实现。 二、紧密结合大丰具体实际,认真落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关键举措 一要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要切实加强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公开揭露;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党员违法生育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要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确保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值范围内。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好婚前、孕前、孕产期、产后系列化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研究解决人口老龄化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完善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要着力解决计生家庭的民生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关乎家庭幸福,关乎社会和谐,关乎国家稳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住利益导向这一关键,落实好改善计生家庭民生的各项举措。积极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现实利益,使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群众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继续实施“贫困女大学生计划”,积极推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对象扶助和人口计生公益金制度,通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救助、党员干部与计生特困对象结对帮扶等办法对计生困难群众进行有效帮助。 四要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加快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以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为龙头,以创建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为目标,以创建“世代服务”品牌为途径,不断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努力提高改革创新水平,加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全力打造体现科学发展观、具有大丰特色的人口计生工作品牌,推动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不断强化领导责任。各镇党政一把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有第一责任。要始终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镇、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将本镇、本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作一次专题报告。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将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保证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按规定足额投入到位,并逐年稳定增长。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对未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镇、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对在省和盐城市检查中拖全市后腿的镇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切实加强部门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国策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卫生、公安、民政、交通、劳动保障、房管、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尽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发挥人口信息引导决策作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对口负责,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国策建设。人口计生部门更是要全力以赴,分解任务,逐层落实,提供服务,强化指导,严格考核,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职责。 三要努力抓好人口计生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关心计生干部,注重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配强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按照盐城市委2007年23号文件的要求,对多年坚守计生岗位、实绩突出的镇计生中心主任可明确为副科级。人口计生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要加强人口计生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建立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体的学习教育体系,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加快推进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广大计生干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多作贡献,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要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理解、参与、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局面。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社会各界要密切配合,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不断丰富和完善计生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进村入户,广泛开展群众性强、社会影响大的人口文化、家庭文化、生育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同志们,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动力,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